| 2025(下)关于加强线上课程教学督导工作的通知 |
| 来源:安徽财经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发布日期:2025-09-25 人气:26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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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教学点: 根据《安徽财经大学继续教育学院线上课程教学督导考核管理办法(试行)》(安财继〔2022〕2号)文件要求,经学院研究,决定开展本学期教学督导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导对象 全体在籍学生 二、督导时间 2025年9月1日至2025年11月30日 三、督导教师条件与选聘流程 (一)督导教师条件 1.须为教学点在职人员; 2.能熟练操作教务管理系统; 3.责任心强,能认真完成学院及教学点安排的各项督导任务; 4.工作细致,能够按时按质提交督导数据与材料; 5.能够积极主动、及时有效地督促学生完成线上课程学习任务; 6.具备基本应急处置能力,能及时处理一般性问题,遇重大或无法解决的问题须立即上报学院学历教育部。 (二)选聘流程 请各教学点于2025年9月22日前完成督导教师推荐工作,学院审核后统一公布。各教学点推荐名额如下: 安庆教学点 1-2人 蚌埠教学点 1-2人 滁州教学点 1人 合肥职科大教学点 1-3人 淮北教学点 1人 淮南教学点 1-2人 宿州教学点 1-2人 芜湖教学点 1人 新疆教学点 1人 四、督导内容: (一)登录弘成教学系统(http://acjjy.aufe.edu.cn/)及安徽继续教育在线平台(https://www.ahjxjy.cn/)通过“学生学习进度督导”等功能模块,督促学生按时完成学习任务; (二)各教学点须实时掌握督导进展,及时反馈学生看课问题,加强师生联系,确保学院各项督导指标有效落实,主要包括:督导次数、学生登录率、看课完成率、期末考试参考率、督导工作总结等; (三)督导考核与奖惩依据《安徽财经大学继续教育学院线上课程教学督导考核管理办法(试行)》执行。 (四)督导指标完成情况发布时间节点 1.第一次公示:9月26日 2.第二次公示:10月9日 3.第三次公示:10月17日 4.第四次公示:10月31日 5.第五次公示:11月14日 6.第六次公示:12月1日 五、其他要求 各教学点应高度重视本次督导工作,择优推荐业务能力突出、责任心强的教师承担督导任务,并加强日常管理与监督,确保督导工作优质高效完成。
学历教育部 2025年9月17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