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开展2026年下半年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论文工作的通知 |
| 来源:安徽财经大学继续教育在线 发布日期:2026-06-26 人气: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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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教学点及相关学生: 根据安徽财经大学继续教育学院教学工作安排,2026年下半年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论文工作现已启动。为确保工作规范有序、高质高效推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写作对象 2022级高起本应届毕业学生,2021级高起本和2024级专升本延期毕业学生。 二、论文撰写及指导安排 1.撰写及指导形式:采用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实施。 2.平台登录与操作:学生须登录弘成平台(http://acjjy.aufe.edu.cn/)的论文模块开展论文写作。 三、论文写作类型说明 本次论文分为“学位论文”和“非学位论文”两类。学生须对照学士学位申请条件,结合自身学业及学位需求,慎重选择论文类型。 学士学位申请基本条件: (1)取得毕业证书后一年内的学生; (2)自取得学籍至申请学位前,参加自考英语(二)或联盟学位英语考试成绩合格; (3)课程平均分不低于70分; (4)专升本补考科目不超过3门,高起本补考科目不超过6门; (5)论文成绩达到良好(80分)及以上。 注意事项: 论文撰写机会仅限当次。凡同时满足上述第3、4项条件且有学位申请意向的学生,本次必须选择“学位论文”,且论文成绩需达到良好(80分)及以上。第2项英语条件暂未满足的学生,毕业后一年内通过考试仍可申请学位。 四、撰写流程及时间安排 (一)选题阶段(2026年6月26日—8月20日)1.2026年6月26日—7月5日:学生登录弘成平台(http://acjjy.aufe.edu.cn/)选择论文方向,确认论文类型(学位论文/非学位论文)。 2.2026年7月21日—7月25日:学生登录弘成平台(http://acjjy.aufe.edu.cn/)查询任务书,并依据任务书所列论文群信息,加入相应论文指导群。 3.2026年7月26日—8月10日:学生与指导教师确定选题及论文大纲。论文大纲命名格式为“姓名+学号+论文大纲”;非学位论文大纲由指导教师审核,学位论文大纲经指导教师审核通过后,须于8月10日前汇总提交学院。4.2026年8月11日—8月20日:学院组织专家对学位论文大纲进行评审,未通过者可修改1次,修改后大纲仍不合格者,可转为非学位论文。 (二)撰写阶段(2026年8月21日—10月10日) 1.2026年8月21日—9月20日:学生完成论文初稿,提交指导教师审阅。 2.2026年9月21日—10月7日:指导教师开展深入指导,学生根据指导意见修改论文并自行完成查重,形成论文定稿。 3.2026年10月8日—10月10日:学生将论文和查重报告提交指导教师,经审核同意后确认最终定稿。 论文命名格式为“姓名+学号+论文题目”;查重报告命名格式为“姓名+学号+查重报告”。 (三)答辩阶段(2026年10月17日—10月25日) 1.学位论文:参加学院统一组织的线下答辩,地点为校本部,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非学位论文:参加线上答辩,具体时间和要求另行通知。(四)论文终稿提交(2026年11月1日前)学生登录弘成平台(http://acjjy.aufe.edu.cn/)录入论文题目、关键词、研究方向等信息,并同步上传论文终稿(PDF版)及查重报告。 注意事项:系统中填写的专业、导师姓名、论文题目、关键词、研究方向须与论文终稿内容完全一致。 (五)学位论文终稿查重复查(2026年11月2日—11月6日) 学院对学位论文终稿进行统一查重,并公布未通过名单。未通过者须在指导教师指导下进行修改降重(维普查重率低于20%),并于11月6日前重新提交论文及查重报告。逾期未提交者,视为自动放弃学位论文资格,转为非学位论文。 (六)成绩录入及查询(2026年11月7日—11月15日) 指导教师须于11月10日前完成成绩录入工作,学生自11月15日起可登录弘成平台(http://acjjy.aufe.edu.cn/)查询成绩。 五、毕业论文撰写要求 1.选题须符合专业培养要求,具有一定科学价值、现实意义与创新性,选题深度、难度适当,避免选题过大过泛。选题原则上一人一题,题目一经确定,一般不得随意变更。 2.学生应高度重视毕业论文工作,主动与指导教师沟通交流,在指导教师指导下,严格按照本专业本科毕业论文规范要求撰写。 3.毕业论文包括封面、中文摘要及关键词、目录、正文、参考文献等内容。“学位论文”正文字数不少于8000字,格式规范标准、排版美观;观点明确、概念清晰、结构严谨、论证充分、逻辑严密、语言流畅;需有数据、图表、案例等支撑;能理论联系实际,结构合理。“非学位论文”正文字数不少于5000字,排版规范整洁、美观;结构相对完整、论述思路清晰。参考文献应以近年高质量文献为主,学位论文参考文献不少于15篇,非学位论文参考文献不少于10篇。 4.“学位论文”重复率不得高于20%,且须使用维普系统检测;“非学位论文”重复率不得高于30%,检测系统可选择维普、知网、万方或PaperPass等。 5.严禁抄袭他人研究成果或由他人代写,若论文存在代写、剽窃、伪造等学术不端行为,经查实后取消学生学位申请资格,并根据情节轻重,按学校、学院相关规定处理。对于已毕业并获得学位的学生,学校将按照教育部和学校有关规定处理。 六、毕业论文成绩评定 毕业论文总评成绩由评阅成绩和答辩成绩组成,采用百分制计分。 毕业论文总评成绩=评阅成绩×70%+答辩成绩×30%。 毕业论文总评成绩分为优秀(90分及以上)、良好(80—89分)、中等(70—79分)、及格(60—69分)和不及格(60分以下)五个等级。 学历教育部 2026年6月25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