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印发《安徽理工大学学位授予工作实施办法(2026年修订)》的通知 |
| 来源:安徽理工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发布日期:2026-08-10 人气: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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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修订的安徽理工大学学位授予工作实施办法,涉及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和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相关条款。 ◎规范继续教育学位授予。明确外语能力可通过“安徽继续教育公共英语联盟考试、全国大学英语四级425分以上或通过我校既往组织的学位外语考试”等多种方式认定(第七条)。 ◎强化专业学位培养特色。在硕士、博士学位章节中补充专业学位“实践成果”的评阅、答辩与评定要求,突出应用型人才培养导向(贯穿第三章和第四章)。 ◎增设学位质量保障专章。新增“第五章学位质量保障与档案管理”,系统规范学术不端处理、学位撤销、异议申诉与档案管理等全链条质量监督环节(第三十三条至第三十七条)。 ◎扩大制度适用人员范围。在附则中明确“同等学力申请学位人员”参照本办法执行(第三十九条)。 ◎禁止重复申请学位行为。新增“不得用同一篇学位论文或实践成果重复申请两个以上学位”(第四十条)。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