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安徽文达信息工程学院高等学历继续教育 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实施办法 |
| 来源:安徽文达信息工程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发布日期:2026-08-12 人气: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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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必须参加学校组织的论文设计与答辩; 2、课程考试成绩(公共课、专业基础课、专业主干课): 课程考试成绩全部合格,且平均每门课程考试成绩≥70 分; 3、学位课程考试成绩(一门专业基础课、两门专业课):学位课程成绩≥75 分以上; 4、外语水平符合下列条件: (1)参加学校组织的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士学位外语考试或由省继续教育网络园区公共英语联盟组织的学位外语统考且成绩合格(英语专业的考第二外语),仅指学位申请者在学制 2.5 年内取得本科(或专升本)毕业证书者(不含延期学习时间); (2)非英语专业本科生在学籍注册前六年内参加英语应用能力考试(B 级)成绩合格、全国大学英语四级、六级考试成绩合格或参加全国公共英语等级考试四(PETS-4)成绩合格; (3)英语专业本科生在学籍注册前六年内参加专业英语四级、专业日语一级考试且成绩合格; 5、论文中等(含中等)以上,以分数计算,需要≥70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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