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滁州学院关于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要求 |
| 来源:滁州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发布日期:2026-08-25 人气:42 |
|
根据《滁州学院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修订)》(校政〔2023〕60号)文件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现将2026年上半年滁州学院学历继续教育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2026年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 二、申请基本条件 (一)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违规行为; (二)较好地掌握本学科的基础理论、专门知识和基本技能,具有从事科学研究或担任专门工作的初步能力; (三)在规定的在校学习年限内,修完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和实践环节,达到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毕业要求,经审核准予毕业; (四)毕业论文(设计)成绩达到及格及以上标准; (五)学生须在取得注册学籍至申请学位前参加学位外语考试且成绩合格。其他时间参加报名考试成绩无效。 1.非外语类专业学生:全国自学考试英语(二)成绩达到60分及以上,或安徽继续教育公共英语联盟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士学位英语考试成绩合格。 2.外语类专业学生:全国自学考试第二外语成绩达到60分及以上,或安徽继续教育公共英语联盟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士学位第二外语考试成绩合格。 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能申请学士学位: (一)违反国家法律受到刑事处罚者; (二)因各种原因,未准许毕业者; (三)学习期间因学业原因受到留级处理的; (四)专升本学生课程补考累计超过三门;高起本学生课程补考累计超过六门的; (五)学位外语考试成绩不合格者; (六)超过毕业当年申报者; (七)其他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查,认为不能授予学士学位的情况。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