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度海军青少年航空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 |
来源: 发布日期:2020-05-29 人气:1116 |
皖教秘基〔2020〕44号 各市教育局,广德市、宿松县教育局: 为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海军青少年航空学校2020年度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基厅函〔2020〕13号)要求,做好我省海军青少年航空学校(以下简称海军青少年航校)2020年招生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招生范围和计划 合肥市第十中学(安徽省海军青少年航校建设单位,以下简称“合肥十中”)面向全省招收应届初中毕业生80人(男生),计划单列。 二、报名条件 报名条件见附件1。 三、招生程序 (一)宣传动员。由合肥市教育局会同海军招飞办负责制定招生简章和宣传资料,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招生政策。各市、县(市、区)教育局要认真部署招生工作,6月5日前将招生文件和招生简章、宣传资料下发至各初中学校。各市、县(市、区)教育局和初中学校要积极做好宣传动员工作,督促指导初三毕业班班主任通过班会、班级联系群等方式开展宣传工作,及时转发招生宣传资料,积极鼓励推荐符合条件的应届初中毕业生报考,组织学生报名。 (二)报名审核。6月16日下午下班前,各初中学校根据学生报考意向,指导报名学生如实填写《安徽省海军青少年航空学校招生报名表》和《安徽省海军青少年航空学校初选体检表》。登录安徽省海军青少年航校官网(http://haijun.hfshz.com)报名系统完成报名工作。6月16日,合肥市教育局配合海军招飞办对报名学生上传的资料进行审核。 6月17日,各市教育局根据合肥市教育局通报的资料审核通过学生名单、数量和要求,推荐初选考察考点学校,汇总(附件3)报省教育厅基教处,初选考察考点学校必须具备疫情防控工作条件,由合肥市教育局会同其他市教育局制定初选考察疫情防控方案,落实防疫措施。6月20日至21日合肥市教育局会同其他市教育局组织初选考察,按照招生计划的5倍确定参加定选考核考生400人,定选考核考生名单报省教育厅基教处备案并同时反馈相关市教育局。 (三)定选考核。6月26日至28日,海军招飞办会同合肥市教育局,在合肥十中组织定选考核。由相关市教育局负责安排专人带队,合肥市教育局负责往返车辆保障,统一组织本市入围考生集中乘车参加定选考核。考核按照军队招飞政治考核工作规定、海军青少年航校招生体格检查标准和海军招飞心理选拔条件标准,进行政治考核、体格检查和心理选拔,确定定选考核合格考生,其中政治考核由海军招飞办会同公安部门共同组织。考核结果报省教育厅基教处和相关市教育局备案。 合肥市教育局负责制定定选考核工作方案和疫情防控方案,报合肥市防控指挥部批准后方可实施。要严格落实各项防疫措施,按相关规定设置检测场所,配备必要防疫物资,做好健康登记、疫情排查、通风消毒等工作。 (四)投档录取。定选考核合格考生应在规定时间通过报名系统填报海军青少年航校招生志愿。由合肥市教育局会同海军招飞办根据招生计划数,在定选考核合格考生中择优录取。具体录取办法,以2020年考生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所在地计入普通高中录取的科目考试分数为基础,按考生折算分数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折算分数=考生考试所在地计入录取科目总得分/考试所在地计入录取科目总分*合肥市计入录取科目总分。如折算分数相同,则按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四科总分高低进行录取;如四科总分仍相同则按单科分数高低依次录取,单科顺序为语文、数学、英语、物理。 海军青少年航校招生原则上在所属地普通高中学校录取之前完成,招录工作不影响考生在当地的志愿填报。因合格生源不足或其它原因未达到招生计划数的,经合肥市教育局申请,省教育厅报教育部同意后启动补录,各地要予以大力支持。 (五)审核备案。省教育厅组织对预录取学生名单、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折算分数进行复核,确定正式录取学生名单,并向社会公布招生结果。 (六)签订协议。由海军招飞机构、合肥十中、录取学生及家长(监护人)三方签订培养协议书,明确各方权利、责任和义务。 四、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招生工作是海军青少年航校建设的基础性、源头性工作,直接决定海军飞行人才早期培养的质效。各市 |